(1)准入条件
成立1年(含)以上,或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从事相关行业经历在3年(含)以上;江苏省内注册,符合“两无四有”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两无”是指本业务不提供抵、质押担保。“四有”是指借款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产品生产销售合同(定单)、有稳定的现金流(借款企业最近6个月在主要结算银行或在本行的现金流入能够覆盖现金流出)、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表齐全)、有正常的纳税记录。)
(2)业务要素
主体:企业;品种: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期限:1年(次年可申请无还本续贷)。
(3)担保方式
以信用方式投放,不追加强抵强担等缓释措施,但需追加实际控制人(必须为法人或主要股东)夫妻双方连带责任。我行与市(县)风险补偿基金、担保机构、再担保按照贷款本金损失的30%、10%、20%、40%进行风险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