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徐州市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 时间:2023-03-31 点击次数:1609
索引号:017290093gxw/2023-00135
发布机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成文日期:2023-03-19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徐州市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号:徐中小办发〔2023〕3号

关于印发《徐州市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港务区管委会,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有关单位:

现将《徐州市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2023-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徐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9日

徐州市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责任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3号)精神,着力构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围绕全市“343”创新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政策聚焦、资源集聚,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企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徐州市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如下:

一、加强梯度培育管理

1.加大专精特新培育力度,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2.围绕我市“343”创新产业集群,聚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四新类(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建立市县两级优质企业培育库,加强动态管理,做好跟踪监测,实施精准培育。

3 .按照省工信部门要求,认真调研细分行业领域,配合做好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专用通道建设,加强优质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4.突出示范引领,每年公告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推荐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二、推动创新能级提升

5 .实施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计划,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独立或联合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

6.围绕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结合国家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发布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计划,通过揭榜挂帅、竞争立项等方式,每年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实施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和产业基础再造项目比例不低于30%。

7 .推动校企协同创新,每年发布一批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成果清单和专精特新企业研发攻关需求清单,定期组织产学研供需对接,支持校(所)企开展订单式研发和关键技术攻关,鼓励各地对校企合作攻关项目给予支持。

8 .依托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集聚高校院所和龙头企业创新资源,推动产学研合作对接,为中小企业研发创新提供一站式服务。

9 .积极推荐我市技术专家成为省专精特新企业首席技术专家,配合省选聘一批高校院所专家教授兼任企业首席技术专家,助力产学研深度融合。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

三、加强协作配套强链

10.开展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试点,推动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围绕新产品协同开发、核心零部件协同验证、供应链要素协同保障等建立战略合作机制。

11.引导产业链龙头企业将配套中小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质量、标准、认证体系,培育价值共享、互促共进的产业链新型伙伴关系,实现协同发展。

12.聚焦工程机械、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链,探索建设细分行业和相关领域产业链旗舰平台企业,借助专业资本力量,按照市场化运营机制,集聚细分产业领域内的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依托其规模体量优势,开展集中采购竞标、集中商务谈判等,帮助企业降低原材料采购、物流运输、品牌推广等生产经营成本,提升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

13.依托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积极配合省开发建设产业链线上供需对接平台,推动企业就近就地协作配套。

14.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产业强链专班作用,定期举办分行业采购洽谈会,鼓励我市重点培育大企业大集团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发布采购计划,提高本地供应链配套率。

15.努力在县域范围内打造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动集群做强主导产业,形成一批核心配套产品,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

16.围绕全市重点打造的“343”创新产业集群,聚焦产业链细分领域,积极培育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争创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办等按职责分工)

四、强化质量品牌创优

17.实施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等管理模式,实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巡诊,提升企业内部管理和质量管控水平,提高产品性能稳定性和质量一致性。

18优先推荐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产业链延伸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江苏精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

19.支持企业通过技术迭代和质量提升,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树立优质品牌形象。

20.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全国工业大奖、全国质量标杆、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大力培育“江苏精品”制造业企业。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21.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充分发挥专利审查绿色通道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享受知识产权优先审查政策,帮助企业高效获权。

22.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将符合规定的知识产权费用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

23.以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为基础,按照产业领域实施专利导航工程,纳入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重点服务项目。

24.以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引领,健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功能,实现县域快速维权中心协同全覆盖,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服务。

25.跟踪发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动态和风险提示,加强专精特新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纠纷应对能力培训,提升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26.争创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力争80%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实现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

六、实施数字技术赋能

27.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加快传统制造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等数字化改道,促进企业生产过程柔性化及系统服务集成化,提升敏捷制造和精益生产管理水平。

28.分行业分领域编制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推行专精特新企业智能制造顾问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制度,实现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免费诊断服务和两化融合贯标全覆盖。

29.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设备上云和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组织市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针对专精特新企业需求,开发集成一批面向典型场景和生产环节的工业APP。

30.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培育星级上云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七、特色金融稳企强企

31.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产品,加大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32.引导银行机构采取更加灵活的利率定价和利息还付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33.用好国家开发银行“科创专项贷款”等金融产品,大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攻关和成果产业化。

34.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企业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全市银行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新增授信额度。

35.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符合专精特新企业发展阶段和需求的保险产品,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新材科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丰富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品种。

36.大力推动优质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利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江苏服务基地,开展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挂牌精准服务,依法依规妥善解决有关项目审批、产权确认、证照补办、税费缴纳、知识产权等问题,优选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精选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挂牌。

(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保监分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行等按职责分工)

八、提档升级服务能力

37.支持市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服务项目清单,优化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精准精细服务水平。

38.建立完善跨部门政策信息发布一站式平台服务功能,做好“苏企通”对接联通,实现惠企政策智能匹配、“一键直达”。

39.推动市、县(市)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提升资源整合能力,增强公共服务供给。

40.完善专精特新企业服务专员制度,“一企一策”精准提供创新、融资、人才、市场等专业服务,力争每两家企业配备1名专员。

41.积极推荐优质中小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 “江苏优品•畅行全球” 和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展会,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RCEP成员国建设海外仓,助力线上线下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牵头单位:市政务办;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徐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

九、加强领导建立机制

42.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成立培育工作专班,负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工作通报等工作制度,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4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专精特新培育发展作为推动本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抓手,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强化政策扶持引导

44.深入贯彻落细落实国家和省级惠企政策,确保直达快享、应享尽享。

45.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将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支持范围,带动创新产品先试首用。

46.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给予资金奖补和贴息补助。

47.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省政府投资基金向我市优质中小企业集聚,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投资赋能。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

十一、加大人才引培力度

48.依托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和省“双创计划”、“333工程”等,将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人才需求纳入支持范围,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引进具有引领性、原创性、突破性技术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49.鼓励专精特新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申报组建关键核心技术人才攻关联合体,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展开协同攻关。

50.支持各地将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高层次人才纳入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住房保障等政策优享范围。

51.开展省科技镇长团结对联系服务专精特新企业行动,为企业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人才引育、专利保护等提供政策帮扶。

52.落实省“英才名匠”等产业人才培训计划,依托张謇学院、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专业机构,对专精特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开展轮训。

53.积极构建“苏畅”等省、市人才资源服务体系,依托省、市人才服务云平台持续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全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人才创新创业。

54.畅通专精特新企业优秀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推动具备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

55.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参加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大力培养数字技能人才。

(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

十二、营造发展环境氛围

56.实施专精特新项目“正面清单”管理,对专精特新企业项目核准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57.规范涉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消防等行政执法检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58.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59.依托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媒体矩阵,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典型宣传,通过多种形式讲好“专精特新”故事,在全社会营造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市政务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息局等按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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